天则
- 顺天者:顺,顺应、顺从;天,天道、自然规律;者,代词,指“……的人”。指顺应天道的人。
- 存:生存、存活。
- 逆天者:逆,违背、违逆;天,天道;者,代词。指违背天道的人。
- 亡:灭亡、死亡。此句引用自《孟子·离娄上》:“顺天者存,逆天者亡。”
- 天法道:天,宇宙、自然;法,效法、以……为法则;道,宇宙的本原与规律。指天以“道”为法则。
- 道法自然:道,宇宙的本原与规律;法,效法;自然,自然而然、本然的状态。指“道”以它自身本然的样子为法则。此句引用自《道德经》第二十五章: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”
- 此乃:此,这;乃,是。这就是。
- 天则:天,天道;则,法则、规律。指上天的法则、自然的规律。
- 也:句末语气词,表判断或肯定。
地法
- 化生:化,化育、孕育;生,生长、产生。二字合用,指大地孕育、生成。
- 万物:万,泛指众多;物,事物、生灵。指天地间的一切事物。
- 地之法:地,大地;之,的;法,法则、功能。大地的法则/功能。
- 也:句末语气词,表判断。
- 形止:形,地形、形势;止,停止、聚集。指(使)地形(的能量)停聚、不散。
- 气蓄:气,地气、能量;蓄,蓄积、储藏。指(使)地气蓄积、充盈。
- 为我所用:为,被;我,自己;所用,所使用。被我所利用。此句化用风水堪舆学概念,“形止气蓄”常指理想的风水宝地形态,能使能量汇聚。
阵亡
- 阴阳:阴与阳,中国古代哲学指宇宙中贯通物质和人事的两大对立统一面。
- 失和:失,失去、失调;和,和谐、平衡。指阴阳失去了平衡与和谐。
- 支:同“肢”,指肢体、身体。此处引申为生命、身体。
- 之:助词,的。
- 所终:所,与动词结合构成名词性结构;终,终结、终点。指终结的地方、结局。